理学通字(2010)8号
院属各班:
根据校办通知,清明节放假三天。为了使学生能够合理安排时间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安排
我校4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5日(星期一、农历清明当日)为法定假日,4月3日(星期六)、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二、其他事项
1、禁止各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开展春游活动,包括以辅导员、班级、班委的名义组织春游;
2、学生如需回家,须向班主任请假,班主任同意并在请假条上签字后报院学工办备案(由各班班委以班为单位报送);
3、学生在清明节休假期间注意出行交通安全,加强安全防范,防止人身伤害和财物丢失等事件发生;
4、各班班委于4月6日(星期二)做好本班未返校学生的统计工作,并于当天报送院学工办备案。
校内报警求助电话为0791—3813110。
附:理学院未按时到校学生情况统计表
理学院未按时到校学生情况统计表
班级: 报送时间: 负责人签名: